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王遗女墓志》:“尤辨鼎和,是以著称。故显祖文明太皇太后擢知御膳。至高祖幽皇后,见其出处益明,转当御细达。”
宋朝俸禄制度之一。外任官员于本俸外,依等级每月另给钱若干; 京师诸官依等级,或月给、或年给钱。称为公用钱。
杂任职名。唐置,属左右金吾卫。员额六百人,掌吹号角,为军队或仪仗进退之节奏。
官名。战国置。《古玺汇编》第二一号:“囗都右司徒”。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详“僧录司”。僧官,唐置,掌管僧众。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明会典·僧录司》。
官名。即礼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礼部员外郎。
使职名。唐朝中期始置,掌供朝会、赞引百官,以宦官充任。宋朝分置东上、西上閤门使,为武臣阶官,清要之选,多用以处外戚勋贵,属横班,各三员,视四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始实掌閤门司事,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属官,出征则置,兵罢即省,置一人,位中军兵马使下、中军都虞候上。
官名。秦有符玺令,掌管皇帝玺印。西汉改名符节令,兼保管铜虎符、竹使符,遣使掌授节,职任颇重。有丞,又领尚符玺郎,隶少府。东汉秩六百石,位次御史中丞,其官署亦称台,领尚符玺郎中四员及符玺令史。三国沿置。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司会司次官,正三命。协助管理财政事务。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