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例馆校对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掌校勘核对。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掌校勘核对。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元置铁冶管勾所二处,属中政院。每所设管勾,同管勾、副管勾各一人。
清代兵部内部机构。也称“满裆房”,掌管兵部档案及拟缮奏折,并办理兵部满、蒙官员的升补差委;轮派稽察看守城门街道的官兵。设清字堂主事二人,均由满人充任;经承二人,堂书若干人。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马”。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总核承政厅事务,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525) 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的九班。
官名,即都尉所属之候官,俸六百石,掌侦察报警等事。其属官有候长、候史、候等。候史为候长之佐,助候长掌辖区之候事。候长掌候若干人,候掌燧(燧人)若干,燧(燧人)掌侦察敌情,烽火告警。燧 :告警的烽火。参
南朝为 “持节都督府”省称。见《南齐书·张敬儿传》。
官制用语。宋朝任官制度,有官、职、差遣之别。宋初,分命朝臣领内外之事,三省六部及诸寺监正官皆阙而不除,止为代表官位、俸禄等级的寄禄官,遂有官与差遣之别。北宋前期,枢密使、三司使、判省事、判部事、判寺事
骠骑大将军、骠骑将军简称。将军名号。骠骑,也写作票骑。《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元狩二年春,以冠军侯去病为骠骑将军。”《正义》:“《汉书》云:霍去病征匈奴有绝幕(漠)之勋,始置骠骑将军,位在三司上,
官名。唐朝始置,为詹事府之副长官。掌辅导太子。额设一人,正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为端尹府少尹,武则天天授 (690—692) 间又改为宫尹府少尹,旋皆复旧称。宋朝沿置,或以他官兼,或设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