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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鸟枪处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乾隆五十一年(1786),分内火药库设。掌供备御用枪炮事务。置管理大臣,无定员。下属蓝翎总承、副总承各二人,鸟枪长五人。


官署名。清置,属内务府。掌供备守储御用枪炮事务。设管理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蓝翎总承、副总承各二人,鸟枪长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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