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内城巡警总厅总务处”,参见该条。
官名。唐玄宗时,以宦官为中使,承受表奏,经其上呈,而皇帝有所处分,则宣付中书门下施行。代宗永泰 (765—766) 中设专职,先后以宦官董秀、乔献德充任,掌承受表章,出纳王言。宪宗元和 (806—82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置三员,隶尚寝,视流外二品,掌内宫扇伞灯烛。宫中女官名。隋文帝时置,员额三人,为尚寝的属官,掌扇伞灯烛。
见“盛京将军”。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大历二年(公元767年)诏举,杨膺及第。
官署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东宫閤内之禁令、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设都监、同监领局事,秩正九品、从九品。
国立学校名。隋朝国子寺置,设博士二员、助教二员,教授书法,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复置,隶国子监,置博士二员、助教一员,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
官署名。北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置,掌南郊皇帝所用器物,以玉津园官兼领。仁宗嘉祐八年(1063),别差监官,下置手分、库子。官库名。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置,掌皇帝祭天时需用的祭器、什物。
清制,凡以“札”委任官员称札委。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左尚方令置,为左尚署长官,一员。初为正八品上,玄宗开元(713—741)初升从七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参见“左尚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