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河道都御史
官名。明置,见“河道总督”。
官名。明置,见“河道总督”。
官名。金置,为太子属官,正九品,与令共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见《金史·百官三·詹事院》。
卫名。明永乐十三年(1415)始置,为京卫中上直亲军卫之一。设指挥使五人,指挥同知十人,指挥佥事二十人,卫镇抚十人,统所二十五。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
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官名。晋朝王国置。南朝宋、梁,北朝齐皆置。梁由王国自选补。
官名。即镇军将军的司马,位在长史之下,员一人。西晋时秩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仍五品上,北周定为五命。宋朝亦有其名,而罕除授。
官署名。①北宋前期三司所属机构。掌三司军将、大将等无品武官名籍,差除押送纲运等差遣。设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与内侍都知、押班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并归刑部都官司。②宋朝州府衙门下属
官名。宋初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义大夫。官名。宋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九月,置司中庆路(今云南昆明)。三十年二月罢。大德元年(1297)复立,监治云南各路、州,隶陕西行御史台。设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正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天王府,主管朝会时传达天王言语。知非子《金陵杂记》说:“伪通赞知贼土音。”设左一通赞、右二通赞至左七通赞、右八通赞,计八人,其官阶为职同检点。衔前冠殿前二字。
①秦朝以前大体指乡级政府治事之所。汉朝沿用。②汉朝亦指三老、孝悌、力田等协助郡县治理一乡事务的官吏。通常由政府选任,无一定执掌,有位无禄,与郡县属吏不同。或以为有秩、啬夫、游徼也属之。隋初指州都、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