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领司
官署名。金朝置。统军机构。哀宗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为总领司,直隶枢密院,每司军兵数万人。长官为总领,秩正四品。后改为都尉司。
官署名。金朝置。统军机构。哀宗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为总领司,直隶枢密院,每司军兵数万人。长官为总领,秩正四品。后改为都尉司。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同“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参见该条。
官署名。民国时,各省的土地行政机关,掌管公有土地、土地测量、土地登记、保管土地册籍、估计地价等。其长官为局长,总理全局事务;下设秘书、科长、科员、技正、技士等。
官名,汉置,为诸从事之一,分部主管郡国事务,类似大郡之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督察所属。《三国志·魏书·崔林传》:“在官一期,寇窃寝息。”注:“《魏名臣奏》载安定太守孟达荐雄曰……时涿郡太守王雄为西部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九品。掌规运息钱以给内廷供需,隶供膳司。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代设此官署,属供膳司,掌规运息钱等。《元史·百官三·辅用库》:“辅用库,秩正九品。掌规运息钱,以给供需。大使一
官名。明清时光禄寺置典簿厅,明制有典簿二人,录事一人。清制有典簿满、汉各一人,经承一人,掌章奏文移。每年夏季。统计一年中光禄寺出纳银数,汇缮支出酒、盐、米、布等物及库储金银器皿清册奏销。并掌本寺官员俸
学官,掌教授五经。五经指《诗》、《书》、《易》、《礼》、《春秋》。《礼》,在汉朝指《仪礼》,后代指《礼记》。《春秋》包括三传,即《公羊传》、《左氏传》、《谷梁传》。《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是岁,大
参见“小载师下大夫”。
县临时派遣的吏员名。《晋书·职官志》:“郡国及县,农月皆随所领户多少为差,散吏为劝农。”
见“邸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