戍吏
负责戍防的军吏。《水经·河水注》引《古本竹书纪年》:“魏襄王十七年。邯郸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又命将军,大夫,适子戍吏皆貉服。”
负责戍防的军吏。《水经·河水注》引《古本竹书纪年》:“魏襄王十七年。邯郸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又命将军,大夫,适子戍吏皆貉服。”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公路行政,多于建设厅内设置公路局、公路处或其他公路机关以管理之。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田猎及驻防。《甲骨文合集》第二七八九三片: “以多田伐又封。”
长官下属的佐助官员,也写作“寮佐”。如汉朝的掾史属、佐史、从事等;唐宋时期的录事参军,判官、推官、主簿以下的属员皆是。
官制用语。即官吏的任职资历。唐制,文武职事官、文武散官、卫官、勋官皆视为官资。如见任职事官、前资官、常选官属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属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及六品以下勋官属下资,
官署名。金置,属尚书兵部,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其官有都指挥使,从三品;副都指挥使,从四品;还有判官等。见《金史·百官二·都指挥使司》。官署名。金置,属尚书省兵部。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设官有都指挥使
州门下吏名。西汉司隶校尉的属吏有功曹书佐,佐助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三国蜀不置功曹从事,以功曹书佐为功曹的主管吏。《三国志·蜀书·李恢传》载:“先主领益州牧,以恢为功曹书佐。”魏无考。晋与南北朝及隋
吏名。①五代州府属吏。宋朝临安府所领九县各置一员,位点检文字下、副孔目官上。②宋期三司三部各置一员,分掌诸案事,任满三年无遗缺则出西头供奉官; 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司而废。③金朝都转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员一人。下设治礼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
官署名。①亦简称都尉。金朝置。直属枢密院。设于哀宗正大(1224—1231)间。原为总领司,后更名。长官为都尉,秩正四品,以曾秉帅权者充任,不受地方帅府行院统辖。天兴元年(1232)设都尉司多达十四个
官名。清末学部普通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二人,正五品。掌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