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押运通判

押运通判

官名。参见“押运同知”。

猜你喜欢

  • 刑法试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

  • 良缓

    内命妇名。唐置,为太子妾。员额六人,秩正五品,在良娣下承徽上。

  • 掖庭署令丞

    官名。北齐长秋寺所属有掖庭署,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所属有宫教博士二人。唐改掖庭局,属内侍省,掌宫人簿帐、女工。

  • 巩昌按察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建于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十二年,并入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

  • 委员

    民国时期设置。(1)泛指委派人员,如“政府委员”。(2)各种委员会的成员。(3)某些机关的职员,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设于侨工局、税务处,

  • 公府运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运曹,设运曹参军以掌理曹事。

  • 南京兵马都总管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京兵马都总管府长官,多以南京留守兼任,以朝廷大员为之。

  • 札付

    文书名。下行文。宋朝有札子作为下行文,元、明仿宋制,改称札付。清朝沿用,但与札区别使用。中央六部及地方巡抚、提督等衙门向非所属的下级衙门行文时用札付,余用札。如巡抚行文副将、参将、游击、都司,提督行文

  • 马军都军头

    见“都军头”。

  • 典乘兵局

    官署名。明朝太子东宫六局之一。洪武二年(1379)始置,设局郎一人,丞一人,以宦官为之,掌兵仗车舆。洪武二十八年,改为典兵、典乘二局(原典翰局罢,故仍为六局),各置局郎一人,正五品,局丞二人,从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