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发官
官名。宋置,见拨发司。
官名。宋置,见拨发司。
满语官名。汉译为“领催”。
官名。王莽置四岳官,东岳太师,南岳太傅、西岳国师,北岳国将。西岳国师典致时阳,白炜象平,考量以铨。掌安全监督权衡赏罚。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为外务部的副长官。
官名。又称分守道。明清道员之一。主掌钱谷之事。如再兼某衔者,则更兼管其事。明朝永乐(1403—1424) 年间,常派方面官巡视民瘼,遂定布政司之右参政、右参议分守各属府州县。共设六十道。两京不设布政司
官名。秦置。属詹事,为厩长副贰,协掌厩中马匹饲养。汉因之,为太子家及皇后中宫官属。东汉省。官名,秦汉皆置,有的属厩令之副,佐厩令养马;有的属厩长之副,佐厩长养马;也有的厩无令无长,只置厩丞,则主厩事,
九卿的官署。《左传·隐公七年》:“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注:“朝而发币于公卿,如今计献,诣公府卿寺。”疏:“自汉以来,三公所居谓之府,九卿所居谓之寺。”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北部曹次官,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魏书·慕容白曜传》:“高宗即位,(白曜) 拜北部下大夫。袭爵,迁北部尚书。”四品上。孝文帝太和 (477—499) 改制废。
官署名。清朝湖北之铸钱局。顺治七年(1650)置局,雍正七年(1724)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武昌府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署名。清末新陆军各镇的军事监狱。光绪三十四年 (1908) 始设 (京师附近各镇除外),隶各镇司令处。掌监禁犯一月以上、十年未满监禁罪的军事罪犯。置监长一人,监副一人,司书生二人,并监卒、卫兵等。
参见“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