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绣署
官署名。金朝置,属少府监。掌织绣和制作皇帝、后妃所用服饰、烛笼照道、花卉等。设令、丞、直长等职,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贞祐二年 (1214)唯设官一员。辖有绣工、都绣头各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其中上等七十人,次等四百二十六人。
官署名。金代置,掌绣造御用和妃嫔等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其长官称令,从六品,副长官称丞,从七品。见《金史·百官二·文绣署》。
官署名。金朝置,属少府监。掌织绣和制作皇帝、后妃所用服饰、烛笼照道、花卉等。设令、丞、直长等职,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贞祐二年 (1214)唯设官一员。辖有绣工、都绣头各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其中上等七十人,次等四百二十六人。
官署名。金代置,掌绣造御用和妃嫔等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其长官称令,从六品,副长官称丞,从七品。见《金史·百官二·文绣署》。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前所用围屏、摆设器具之事。明初设之,乃总管内府之称。洪武十七年(1384)复设,专办御用器具,设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
官署名。即鸿胪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鸿胪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鸿胪寺为同文寺,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参见“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道武帝天赐)二年(405)二月,复罢尚书三十六曹,别置武归、修勤二职,武归比郎中,修勤比令史,分主省务。”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遂罢。
有实际职务的官职。对虚衔而言。
官名。三国蜀置,授予出使其它政权的使臣。《三国志·费祎传》: “(诸葛) 亮以初从南归,以祎为昭信校尉,使吴。”金、元皆置为武散官,金正七品下,元正六品,敕授。明朝定为正六品武官初授之散阶称号。清初沿
“大行台郎中”的省称。
文书名。上行文。清朝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下达的指示和命令的统称。谕和旨的具体区别是: 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称“谕”,亦称”“上谕”; 对臣僚奏请批示的意见,或令人传达的某项指示
官名。隋初于太史曹置,四人,从九品下。掌观察天文。炀帝大业三年(607)增至十人。唐沿置。高祖武德七年(624)废。肃宗乾元元年(758)为五官监候,定制三人,正八品下。宋置官而未除授。明朝钦天监置,
即“小武藏下大夫”。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魏书·阉官传》:“(仇款)仕慕容为乌丸护军, 长水校尉。”参见“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