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
泛指臣工向皇帝报告事务的文书,如题本、奏本、奏折等。
泛指臣工向皇帝报告事务的文书,如题本、奏本、奏折等。
官名。金、元设此官,掌管档案等,为正八品官员。《金史·百官一·架阁库》:“管勾,正八品,掌吏、兵两部架阁,兼检校吏部行止。”金代吏、兵两部设一管勾,户、礼两部设一管勾,刑、工两部设一管勾。《元史·百官
官名。唐高宗龙朔年间有此官,掌笔墨纸砚。见《新唐书·百官二·尚辇局》注。杂任职名。唐置,属殿中省尚辇局,掌纸笔砚等杂供奉之事。
官名。宋初置,为横行阶官,不领本职。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六品。神宗元丰五年(1082),大改官制,改为职事官,置二人,为引进司副长官。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中卫郎,为武臣阶
官名。同“里宰”。春秋置。掌授卿大夫宅居之事。《国语·鲁语上》: “若罪也,则请纳禄与车服而违署,唯里人命次。”韦昭注: “里人,里宰也。有罪去位,则当受舍于里宰。”乡官名,即里尹、里宰之类,掌一里之
官名。天子后宫女官。掌侍御天子居寝等后宫之事。《礼记·昏义》: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女官名。又叫“九御”、“女御”、“御女”,也是天子的妾,位
官名。唐太宗贞观二年(628)置,员一人,从五品上,为尚书左丞副贰,协掌尚书都省事务,监管吏、户、礼部诸司政务,举稽违、署符目、知直宿,位在诸司郎中上; 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承务,咸亨元年(6
官名。清末资政院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置。初为二人,三年改为一人,由三品以上大员内特简。掌佐理全院事务,会议时为副议长。总裁有事故时,代理其职权。官名。清末置,为资政院的副长官。见“资政院”。
唐朝宰相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宰相呼为堂老”。
官名。东汉末光禄勋属官谒者仆射,秩四百石。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将大夫以下之表,掌使吊。凡谒者,初为灌谒者,满岁为给事谒者。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俸四百石,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将、大夫以下之丧,
见“治中”。官名,汉置,也简称治中,为州佐吏。在司隶校尉则称功曹从事,在其他十二州则称治中从事,掌州选署及文书案卷众事。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其后,晋和南朝梁沿置。见《晋书·职官志·州》、《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