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指与将军府设在同一州郡的校尉、中郎将、护军等的官署。南北朝时期战事频繁,各州郡长官多兼领将军名号,在州、郡内还设有校尉、中郎将、护军等领兵武职,位低权轻,其府署与将军府相比,则称小府,府中僚佐品阶亦
清朝巡抚之别称。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又称“东京户部使司”。掌东京路赋税、度支、盐铁等事。与上京盐铁使司、中京度支使司、南京三司使司、西京计司合称五计司。设户部使等职。
明、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始置于永乐五年(1407),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1494)改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官名,也省称五威后帅,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见《五威将前帅》条。
即“廷尉平”。官名,西汉置,掌平审诏狱。详“廷尉平”条。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
官名。西晋惠帝置,与左、右、前卫率各领一军,宿卫东宫,亦任征伐,地位颇重,五品。东晋初废,孝武帝太元 (376—396) 年间复置。南朝宋废。东宫武官名。见“太子左卫率”。
官名。宋哲宗元祐三年 (1088),分通议大夫置。绍圣二年 (1095),复为通议大夫。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员额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