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署丞
官名。南朝梁、陈置。参见“染署令”。
官名。南朝梁、陈置。参见“染署令”。
官名,又名厩啬夫、厩苑啬夫,秦汉皆置,为县属吏,主马厩,掌养马。参看“啬夫”、“厩啬夫”条。
官名。北宋内侍省置,以内侍官在内殿崇班以上者充任,位在副都知下,分掌往来国信所、军头引见司、翰林院等部门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六品,为内侍职事官。南宋因之。
官署名。元朝顺帝至元六年(1340)置。掌完者忽都皇后财赋等事,正二品。设院使六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员。将昭功万户府司属,集庆路钱粮并入,有司每年验数拨付资正院。正宫皇后死后,册立完者忽都为
官名。参见“左副管”。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工程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定工程队操法,核议工程队应用军械器具材料,考察所属学堂成绩
晋及南朝时称太常所居官署为太常府。
即“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
即“枢密院副都承旨”。
官名。清朝工部制造库之属员。隶于制造库郎中。设满洲二人,分掌管理匠役之事。
①汉朝西域副校尉简称。②散官名号。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武散官,自正六品至从九品为昭武、振威、致果、翊麾、宣节、御侮、仁勇、陪戎八校尉及八副尉,其上阶为校尉,下阶为副尉。后代沿此制。宋朝有进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