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员
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旧称“仵作”,参见该条。
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旧称“仵作”,参见该条。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参见“转班”。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具有宪兵学识的,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称为转补。
旧指君主呼唤属下前来。《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
官名。辽代设敌烈麻都司,掌管礼仪,其官有总礼仪事。见《辽史·百官志一·敌烈麻都司》。官名。辽置,为敌烈麻都司的佐官。见“敌烈麻都司”。
武官名。见“侍卫司”。
官名。西晋置,掌尚书省车部曹。六品。东晋罢。
官名。战国置。秦国所置掌兵车府,三晋所置为武库工官,掌兵器督造。汉朝沿置,见《居延汉简》。县分职吏名。秦始置,掌管县兵戎器械之库。《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说:“禀卒兵,不完缮,丞、库啬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秘书省加置,二十员,从九品,掌抄写御书。官名。隋炀帝干秘书省设楷书郎二十人,从九品,《隋书·百官志下》记其“掌抄写御书。”唐代改为“楷书手”,见该条。
官名。掌警卫壘壁。《后汉书·光武帝纪上》:“时有长人巨无霸,长一丈,大十围,以为壘尉。”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建设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交通、水利、农林、工程建筑、工商管理、矿冶、渔牧、合作、电气事业、度量衡。
官名。清朝对绿营兵中管哨(百人为一哨,五哨为一营)武官之称呼。武官名。清代置于湘军等勇营,见“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