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官署名。即都水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水监。② 官名。即都水使者,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水使者。官署名,亦为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
官署名。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舰队司令条例》的规定,海军舰队司令直属于海军总司令,其主要任务为指挥所属舰队,负责舰队安全并协助地方用兵。处内设参谋一人(中、少校或上尉),副官
见“把总”②。
即“考功郎”。
官名。元置, 见“右卫都指挥使”。
官署名。南朝齐置,属中书省。以中书通事舍人四人为长官,实际已脱离中书令的控制,直接受命于皇帝。负责草拟诏书,受理文书章奏,监督指导尚书省及中央、地方各机构执行政务。成为政权的中枢。梁、陈沿置,改中书通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于陕西察罕脑儿,掌该处粮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食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仁宗皇庆元年(1312)由和林等处行中书省改置,省治和宁,辖和宁路、称海宣慰司及镇戍、屯田、造作、仓廪、驿站等机构,辖境包括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内蒙古部分地区及苏联西伯利亚地区
官名。契丹北面官,为各官衙之佐吏。入辽后,仍沿此称。掌文书案牍之事,有时亦领兵作战。官吏名。辽设此官吏,属于低级的事务职员。前代称“令史”,参看“令史”条。见《辽史·百官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