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副长官。简称江苏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副长官。简称江苏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元朝置,与左警巡院合称左、右警巡二院。官员设置、职掌见“左警巡院”。
官名。即太子率更令,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率更令。官名。唐置,见“司更寺”,
官名。见“司宰寺”。
官、百官。晋代陆机《陆士衡集十·晋平西将军孝侯周处碑》:“汪洋廷阙之傍,昂藏寮寀之上。”江总诗:“畴昔同寮寀,今随年代改。”寮寀,也写作僚寀。
国民政府主席,又称主席委员,为中华民国政府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民政府,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国民党政府“行宪”以前的国家元首。其职权因政情和人物的的变动而有不同,多数时候只是名义上的元首。参见“国民政府
宰相、三公等最高级官员的尊称。《后汉书·李固传》:“臣闻台辅之位,实和阳阳,璇机不平,寇贼奸轨,则责在太尉。”指三公宰相之位。《三国志·魏书·崔林传》:散骑侍郎孟康荐林曰:“牧守州郡,所在而治,及为外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要下大夫所属伊耆氏中士佐官,正一命。
代行诏狱亭部之职。诏狱亭部,掌审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亭:评审、处理。《后汉书·孝灵帝纪》:“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春秋诸侯夫人的代称。《谷梁传·桓公十四年》: “甸粟而纳之三宫。”范宁注: “三宫,三夫人也。”1、指天子、太后、皇后。《汉书·王嘉传》:“自贡献宗庙三宫,犹不至此。”注:“师古曰:三宫,天子、太后、
官职等级制度。叉称班次。①官员临朝时所站位置。始见于春秋。《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朝以正班爵之义。”以后历朝各有具体规定。如两晋时特进为第二品,所占位置在诸公下,开府骠骑之上。明景泰时定,午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