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南北路提刑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九路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汾州。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官署名。金朝地方九路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汾州。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官署名合称。汉置,为加官,掌平尚书奏事,其官吏得举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车都尉》:“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诸曹
官名。西汉置,《汉书·高唐传》记文帝为代王时有尚食监高祛,主王国膳食。
官名。见《汉书·律历志》,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安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金朝掌译汉文经籍为女真文。世宗大定二十三年(1183)九月,曾呈进所译《易》、《书》、《论语》、《孟子》、《老子》、《扬子》、《文中子》、《刘子》及《新唐书》等,世宗命颁行。
官名。清朝“云骑尉”之汉名原称,详“云骑尉”。
官名。清朝工部火药局属官。佐管理火药局大臣掌局事。由本部堂官於满、汉司员、笔帖式内派委,无定员。
荐举名目。明洪武六年 (1373) 罢科举后,置为荐举名目之一。选德才兼备者,礼送京师授官。明初重视各地粮长。干练者称税户人材,亦可推授官职。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二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随同总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官名,也是参谋官的等级名。清朝光绪30年(公元190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府之统称。元朝已有土官掌府事者,至明,始分流土。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府,故名。广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与府平级,长官为土知府。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府,有同知、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