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各路州军皆拨专款,以为宴请、馈赠官员赴任、罢官及入京往来费用,称公使钱。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八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参见“官缺”。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训导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训导事宜。
官名。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京县万年县为大兴县,万年令改称大兴令,与长安县同治大兴城内。至唐复为万年令,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该条。
官名。北魏前期临时设置。《魏书·官氏志》: “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之失,无所依据。”
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值班虎贲郎,朝会时在殿中。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也省称五威右帅,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见《五威将前帅》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舍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宫内米粟出入。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舍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宫中用谷之政务。
官名。清末代行皇帝权力的特设职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光绪帝、西太后先后死。西太后死前,先命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其三岁子溥仪为嗣皇帝,又命摄政王监国。职掌代皇帝主持国政,军国政事悉由裁定,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