焕章阁学士、直学士
官名。见“焕章阁”。
官名。见“焕章阁”。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
1、军官名,位低于将,也是领兵将官。《汉书·霍去病传》:“去病骑兵车重与大将军军等,而亡裨将。悉以李敢等为大校,当裨将。”2、军衔名,为校官的最高一级,其职一般为师长。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通州监”。
任官制度。明清官员任职满一定年限后可酌情升调,称“俸满”。清制,京官以历俸二年为俸满,外官以历俸三年为俸满,并以俸满作为等待补缺的选班之一。
官名。明、清太医院之副长官。佐院使掌院务。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称。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始分左、右,各一人,均由汉员充任。左院判由右院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监察诸侯邦国。《周礼·夏官》: “匡人,中士四人,史四人,徒八人”,“掌达法则,匡邦国,而观其慝,使无敢反侧,以听王命。”官名。周朝设此官,掌巡行邦国,宣告法令
官名。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主掌驾驭兵车及天子所乘副车的官长。《周礼·夏官》:“戎仆,中大夫二人”,“掌驭戎车,掌王倅车之政,正其服,犯軷,如玉路之仪。凡巡守及兵车之会,亦如之。掌凡戎车之仪
①官署名。北魏始置,隋朝以后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掌管五礼之仪制及学校贡举之法。北魏始有礼部,王䛯曾任礼部尚书,然其制不详。 西魏置, 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 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
官名。即“录勋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