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狱丞

狱丞

官名,汉朝于县设此官,如禄福狱丞、阳翟狱丞,掌狱讼,管囚徒。其后,北齐及唐皆置。《新唐书·百官三·大理寺》:“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


官名。三国魏于廷尉置诸狱丞各一人,秩第七品,掌管诸狱。晋廷尉置狱左右丞各一人,南朝宋齐沿置。梁陈与北魏置狱丞二人,属廷尉卿。北齐大理寺亦置狱丞二人,正九品下,隋不置狱丞,惟置狱掾八人,唐大理寺置狱丞四人,掌率狱史管理囚犯。官吏与平民、奴婢与庶民犯罪者都要分开监禁不能同狱。五品以上官入狱,每月沐浴一次,夏天供给茶水。禁止犯人带入纸笔、钱币、刀、棒等物。囚犯有病给医药;病者脱去械锁,由家人入侍。元于刑部司狱司亦置狱丞一人,地位在司狱之下。

猜你喜欢

  • 中射士

    官名。同“中射”或“中谢”。战国置。①宫廷侍御士官。《韩非子·十过》: “中射士谏。”于省吾新证: “吴北江先生谓射乃榭之借字是也。谢、榭金文作厨 。《虢季盘》: ‘宣爰乡。 ’《春秋

  • 却胡都尉

    官名。汉朝时西域龟兹等国置,员一人。官名,汉时西域龟兹国有此官,主要负责抵御匈奴的入侵。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参看“却胡君”条。

  • 市易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太府寺置,掌市易上、下界之事。哲宗元符二年(1099),改为平准案。

  • 内直局副监

    参见“内直副监”。

  • 法酒库副使

    官名。北宋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废。

  • 东园主章丞

    官名,为东园主章令之副,佐令掌大材。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东园主章令》条。

  • 府尊

    清朝知府属员及部下对知府之尊称。明清时代对知府(府的长官)的尊称。犹称知州为州尊、称知县为县尊一样。明朝朱权《荆钗记·会讲》:“明日府尊堂试,他时大比,未知若何?”

  • 寺务司

    官署名。北宋置,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设提点一人,以内侍充任; 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初隶开封府,神宗熙宁八年 (1075),改隶三司。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隶入内内侍省。哲宗时

  • 南京詹事府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詹事府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詹事府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詹事府,但只设主簿一人,实无所职掌。

  • 道录司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元朝设于各路,掌管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以道录为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1382),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录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