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乡里之职役。顺治十七年(1660)定里社之制,设耆老之职役。於本乡年高有德,众所推服之人内选充,不许闲吏卒及有过之人充当。协助里社之长查察地方。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4)中置,属三司,掌发放三司帖牒,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金代镇防军之一。屯守西北。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置,掌太乐及教习乐舞、鼓吹警场等事。设令一人,丞一人,乐正二人。徽宗崇宁元年 (1102) ,改为大晟府大乐案。官署名。宋太常寺所属,以太乐令及丞为正副主官,属官有乐正、副使正。掌皇
官名,皇后属官,掌皇后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
官名。即“四川清吏司郎中”。
官名。汉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右扶风所属有厩长及丞,为主管养马之官。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司中庆路(今云南昆明),设使、副使等官。隶御史台。二十四年罢,二十六年复置。二十七年,升为云南诸路行御史台。
官名。北周置,为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僚属。见《周书·杜叔毗传》。官名。北周末始置于大丞相府,掌奏乐之事。任此职者见《隋书·郭荣传》:“高祖总百揆,即拜相府乐曹参军。”北周于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乐曹参军,任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 改陆军部尚书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特简。掌陆军行政事宜,统辖陆军军人、军属。官名,清朝置。为陆军部长官,掌主陆军,稽颁营制饷章,以巩陆防。副大臣贰之。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