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陵长
官名。晋于王国置陵长、庙长,分掌王国陵、庙之事。南朝梁陈沿置。
官名。晋于王国置陵长、庙长,分掌王国陵、庙之事。南朝梁陈沿置。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979)置,选牙校中晓法律、高赀者充任,属司理院。
官署名,为市官办公的地方(处所)。因而用它来比喻争名争利的地方。《战国策·秦策一》:“臣闻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参见“明保”。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治布达拉番民。设五品官二人。遇有缺出,以大缺、边缺营官及嘎厦卓尼尔升补,亦准挑选喇嘛补用。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掌宫帐禁卫、随行扈从。
官名。①兵部头司兵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 始置一员,掌本曹籍帐,侍郎缺则代理曹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后又置兵曹承务郎行其职。唐高祖武德三年(620) 复旧,置二员,一掌武官贡举及
特种监狱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三月三日公布的《军人反省院条例》规定:“国民政府为感化反革命军人,依据本条例设军人反省院于首都。”首都军人反省院隶属于军政部,由军政部军法司
官名。西汉置,初属少府,后属水衡都尉,员二人,为御羞令副贰。官名,汉武帝置,助御羞令掌管御羞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御羞令”条。
见“河南府”。
见“皇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