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各司主事
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其地位在郎中、员外郎之下。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
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其地位在郎中、员外郎之下。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
官署名。清置,见“管河厅”。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右府寺诸冶东道署,掌冶事。
官署名。宋太祖开宝六年 (973)改诸州马步院置,掌本州刑狱勘鞫之事,设司寇参军领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改为司理院。
官署名。魏晋尚书有比部曹,《隋书·百官志》记其职掌为“掌诏书律令勾检(稽核)等事。”至隋为刑部四司之一。隋初比部司的主官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比部郎中一人,从五
官名。西周设置,见《尚书·立政》。“阪”是险要地方,为了防止叛乱,在那里设“尹”防守。
明清国子监贡生、监生学习之场所。即率性堂,修道堂、诚心堂、正义堂、崇志堂、广业堂。明清时国子监学生修习之所。元代合太学生于国子,置游艺、依仁、据德、志道、时习、日新六斋,令博士分教,以次递升,为明清国
官名。①地方军事长官。东汉常命御史、中郎将等出督州郡军事,属临时差遣。三国吴于沿江要地置,统兵屯守,如西陵督、夏口督、武昌左部督、武昌右部督等,权势甚重,以皇帝亲信重臣出任。晋朝以督某州诸军事为该地区
即“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①诸公、都督府僚属诸曹之一。东晋、南朝、北齐皆置。东晋、南朝宋设参军,南齐设行参军,北齐设兼行参军。② 尚书省度支尚书所领郎曹之一。北齐置,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设郎中。③州刺史府僚属诸曹之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用从九品印,隶中书省工部。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