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曹属
官名。见“公府田曹”。
官名。见“公府田曹”。
官名。南朝梁置。为四绥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拟四平将军;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四平将军。
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黄帝”。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禁杀戮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辽置,掌兽医之事,属北面局官。以局使、局副使为正副主官,下有都林牙。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置,治所在云南楚雄府(今属云南),掌黑盐井食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名。见“审判员”。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包衣佐领”。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田产。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为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见“馆伴使”。官名。见“馆伴使”。
官名。即左司过、右司过。掌纠君王过失。战国赵国设左右司过。《史记·赵世家》:“武灵王年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参见“司过”。官名合称,即左司过和右司过的合称。掌纠正国君的过错。战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