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魏诸州郡置为属吏,八品或九品。官名,三国魏置,为州郡属吏,掌门防。
武官名。南京置,为统领的佐官,地位在同统领之下。参见“统领”。
官名,汉置,能引(挽)强弓弩的官。《汉书·周勃传》:“材官引强。”注:“服虔曰:能引强弓弩官也。”
官署名。南朝宋高祖时相府有掌制作精巧器物玩好的作坊,称为细作。北周末亦于大丞相府置细作署。任此职者,见《隋书·何稠传》:“高祖为丞相,召补参军,兼掌细作署。”
官署名。金设在总管府、节镇之地。掌地方军事、维护治安。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秩正五品。下设副都指挥使、指挥使、军使等官及军典、营典、司吏、译人、公使等吏员。辖有军兵。元设于大都、上都,掌都城治安,秩正四
官名。指王诸姑姊妹之女有爵位者。辅佐王后掌宗庙祭祀。《周礼·春官》: “外宗,凡女之有爵者”,“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视豆笾。及以乐彻,亦如之。王后以乐羞粢,则赞。凡王后之献,亦如之。王后不与,
官制用语。又称削籍、落籍。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或请长假满一年,即予除籍。官员犯某些罪过,以除籍为处分,降为平民。文武官因故亡没者,例皆除籍。(1)指官员开除名籍,为官员处罚
官名。 周朝置。 掌养马。《元年师兑》:“王呼内史尹册令师兑疋师龢父辞左右走马、五邑走马。”参见“走马”。
即九品官人之法与中正制度的省称,详见“九品官人之法”和“中正”。魏文帝曹丕黄初元年(公元220年),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在州设大中正,在郡县设小中正;由小中正把士人分为九等,每十万人举一人,上报大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从一品,特简。掌总理部务,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尚书。官名。清末置,为巡警部的长官,见“巡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