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竿长头等侍卫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职官。位管理大臣之下。额定一人,正三品。掌翊卫随扈之事,并兼协理事务头等侍卫,掌章奏文移。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职官。位管理大臣之下。额定一人,正三品。掌翊卫随扈之事,并兼协理事务头等侍卫,掌章奏文移。
官名,为太子属官,掌右户直郎。见《后汉书·百官志》。
清代国子监内部机构。掌办理满文奏折及往来文书,不设专职人员,由国子监堂官选派满、蒙助教及笔帖式数人管理。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设知院官一至二人,详议官六人,皆以朝官充任。凡具狱案牍先经大理寺断谳,然后关报本院,由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上奏皇帝,再下中书审议,中书议后再奏,取旨后始定案,以防
官名。明朝苑马寺长官。一人,从三品。掌本寺所领六监二十四苑之马政,而听于兵部。
即“同详议官”。
官名。为工巡总局长官,员额二人。见“工巡总局”。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柴”。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坊官,掌鹰犬、海东青鹘之类。管辖五坊人户。设五坊使等职。官署名。唐置,掌养鹰狗等。《新唐书百官二殿中省》:“闲厩使押五坊,以供时狩:一曰鵰坊,二曰鹘坊,三曰鹞坊,四曰鹰坊,五曰狗
①指一般官吏。《尚书·商书·盘庚》: “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②指专司某一职事的随从官员。《周礼·天官·大宰》:“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郑玄注:“执事,
官署名。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皆置,设都虞候、判官,掌鞫讼刑狱。五代诸州沿置,改称马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