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罗提举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改局置司,秩从五品,隶异样局总管府。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改局置司,秩从五品,隶异样局总管府。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汉三公府置清诏掾,掌奉命出使某地察举诏书指定的事。在府称清诏掾,出使时称清诏使。《风俗通》:“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诏,使荆州。”《后汉书·范滂传》:“时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布的《实业部工厂检查委员会章程》规定,本会设置的目的在于研究并辅助推行工厂检查,以研究所得建议于实业部。设委员若干人,由实
官名,三国吴置,掌助东观令校书修史。参看“东观令”、“东观左丞”条。
医官阶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西绫锦使置。五年改名保痊大夫,宣和元年(1119)又改平和大夫。后定为正七品。金朝复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六阶,正五品上。元朝沿置,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四阶,正四
汉朝郡级政区等级。元帝建昭二年(前37 )规定,户十二万以上为大郡。大郡军政长官官秩较一般郡为高。《汉书·元帝纪》: “益三河[大]郡太守秩。户十二万为大郡。”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最高长官。又称“内阁总理大臣”。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特简。为国务大臣领袖。掌辅弼皇帝,总理政务。得主持阁议,发布阁令,九月,据《宪法信条》改由资政院公举
见“内三院学士”。
官名。即右领军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领军卫大将军。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掌一部谋议之事,议定本部法令章程。置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二人。设则例局、统计处。
参见“三事”。泛指西周王畿内的统治官吏,即《尚书·酒诰》所说的内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