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绥远都统

绥远都统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仍沿用清末旧制,于绥远设绥远城将军,主要管理军政和蒙旗事务;民政方面属山西省兼辖。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七月六日公布《都统府官制》后,改绥远城将军为绥远都统,与热河、察哈尔相一致,兼管民政,并添设专管民政的道员。依照上述《都统府官制》,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其具体职掌如下:一、统辖所属军队,管理该管区域内的军政民政事务;二、掌所属军队的整理计划,并该军区内征兵及调遣事务;三、于所属军队有督饬、训练、维持军纪之责;四、关于军务承大总统之命,受参谋本部的监督;五、管辖所属区域内民政各区及巡防警备队,并受政府的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司法行政及其他特别官署的行政事务;六、所管道尹之命令或处分,认为有违背法令,妨害公益,或侵越权限时,得停止或撤销之;七、于管辖区域内,有维持地方安宁之责,遇有特别事变时,或经所辖道员的呈请,认为必要时,于管辖区域内,得使用兵力。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别行政区于国民党政府时期先后改省,都统亦随之裁撤。

猜你喜欢

  • 亲事帐内府

    官署名。唐置,掌守卫陪从之事。其官有典军、副典军各二人,帐内六百六十七人,校尉、旅帅、队正、队副若干人。见《旧唐书·职官三·亲王亲事府》。

  • 群牧千户所

    官署名。明朝牧养军马的机构。设正千户、副千户、镇抚、百户等官与一般千户所同,往往不隶卫,而直属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择使司。

  • 崇文门副使

    官名。明朝顺天府崇文门税课分司官员。永乐(1403—1424)初置,一人,不入流。掌征收商税之事。

  • 侍卫亲军副都指挥使

    武官名。见“侍卫司”。

  • 试守

    试任。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一般以一年为期,称职者可实授其职。《汉书·朱云传》:“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以尽其能。”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看其是否胜任,称试守。《后汉书

  • 推直官

    官名。宋朝初年御史台置,员二人,专治狱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官名。宋初置,属御史台,专管审讯刑狱案件。元丰改制以后罢废。

  • 官名。相传夏朝始置。周朝沿置,掌乐,通晓历、数、天、道。《尚书·夏书·胤征》: “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国语·周语上》: “瞽献曲。”乐官。古代多以瞽人担任乐官,故称乐官为瞽。《周礼·春

  • 孽臣

    邪恶不正、净干坏事之臣。《后汉书·梁统传论》:“况乃倾侧孽臣,传宠凶嗣,以至破家伤国,而岂徒然哉!”

  • 警务处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省最高警务机关,直属省政府,掌理全省警察事务。设处长一人,总理处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全省各警察机关。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布《各省区警务处组

  • 司文侍郎

    官名。亦称“司文郎”。南朝梁武帝普通(520—527)中置,直寿光省,为皇帝的文学侍臣。《梁书·文学·任孝恭传》:“高祖闻其有才学,召入西省撰史。初为奉朝请,进直寿光省,为司文侍郎,俄兼中书通事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