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内官、印缓二监,长芦盐运司,大宁、万全二都司,河间等十二卫,及
流外官名。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员额八人,流外四品,掌与咒禁师同,惟地位稍低。参见“咒禁师”。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置,二员,以崇禁卫,从二品。
官名。清光绪三十二年,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官署名,即中都官府,泛指京师诸官府。见《后汉书·孝和帝纪·七年四月》注。
官名。明成祖永乐初年于北京置。后除“行在”字。详见“行在五军都督府”条。
官名。 同“人”。 《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 掌炊煮米饭。 参见“人”。
官名。春秋战国时置。《吕氏春秋·季夏纪》:“令渔师伐蛟取鼍,升龟取鼋”。高诱注: “渔师,掌渔官也。”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长上渔师十人,短番渔师、明资渔师百二十人。官名,掌鱼。《吕氏春秋·季夏纪》:“是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本部所辖工程费用预算、结算及出入帐款事项;二、各地方土木工程之经费,其有应提款补助以及别项费用等之计算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道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年(1906)设。掌核京外王公臣官廉俸、各处驻防官兵半俸半饷养赡红白事赏及各衙门经费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末置,属度支部。掌稽核京内外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