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膳夫

膳夫

官名。周朝置。①西周晚期执政大臣。《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为宰,仲允膳夫,聚子内史,蹶维趣马,楀维师氏。”②掌王饮食之官。《左传·庄公十九年》: “及惠王即位”,“王夺子禽祝跪与詹父田,而收膳夫(大夫石速)之秩。”《周礼·天官·膳夫》: “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


官名。周设此官,掌王、后、世子的饮食等事。《周礼·天官·膳夫》:“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王燕食,则奉膳赞祭。凡王祭祀,宾客食,则徹王之胙俎。凡王之稍事,设荐脯醢……凡肉脩之颁锡,皆掌之。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以挚见者,亦如之。”

猜你喜欢

  • 煤木所提领

    官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始置,属宣课提举司,从八品,总领所事。其佐官有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见《元史·百官志一》。

  • 宗属寺少令

    官名。渤海国官,宗属寺次官。

  • 直事小史

    官名,为郡县小吏,汉置,掌杂务,随事所遣,有固定职事者称直(值)事小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 招讨副使

    官名。见“招讨使司”。

  • 逻主

    官名。东晋、南朝逻所的主将,负责辖区的巡逻、侦候,下设逻将。见《梁书·武帝纪上》、《资治通鉴·晋成帝咸和三年》。

  • 学台

    “提督学政”之别称。郡提督学政,参看“学政”条、“提督学政”条。

  • 矿政局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职掌为:一、矿业的提倡和奖励;二、矿权的特许和撤销;三、矿区勘定;四、矿业税;五、矿业诉愿;六、矿业监督;七、官营矿业;八、矿业警察;九、矿

  • 大兴府知事

    官名。金置,属大兴府,掌分派吏员的工作,检察吏员经办的文书、簿籍、审阅案卷,总录诸案之事。

  • 东八作司

    见“八作司”。官署名。见“八作司”。

  • 恩科

    见“特奏名”。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1)宋代有特奏名之制, 亦称之为恩科, 参见“特奏名”。(2)明清时定制,三年一次的乡试、会试之外,特于朝廷有庆典之年加举一次,称为恩科。有时恩科与正科在同一年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