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缮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营缮司郎中。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为六人,满洲四人,蒙古、汉员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简称营缮司郎中。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为六人,满洲四人,蒙古、汉员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明洪武九年(1376)始置。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后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年改令、丞为承敕郎,二人,从七品,并以中书舍人、给事中隶监下。后罢。
古代官员申请退休的习惯用语。意为向皇帝乞回骸骨,归葬故乡。也为大臣引咎辞职的一种方式。或称“乞骸”、“赐骸骨”。秦汉及晋朝均称。古代官吏请求辞职或退休的谦称,与“乞身”义同。《晏子春秋·外篇》:“臣愚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于各王府置,以辅导诸主,设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十三年罢。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管理西北各部。
官名。三国魏置,四品。西晋时与前军、后军、右军将军合称四军。领营兵千人,掌宿卫。西晋初属中军将军,后属领军将军 (中领军) 。员一人,四品。东晋哀帝兴宁二年 (364)改为游击将军,后复置此职。南朝宋
明代军事系统的都司(行都司)、卫、所,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是一种地理区域,统辖不属于行政系统管辖的疆土。明代卫所的疆土管辖可分以下四个类型:一为沿边卫所,其辖境从东北到西北以至西南的边疆地区,约占明代
官名。北魏置。外都坐大官属官。《魏书·尧喧传》:“(吕受恩)累迁外都曹令,转北部给事、秦州刺史。”孝文帝太和(477—499)中改制罢。
官名。即右威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威卫将军。
官名。晋朝置。在大驾卤簿中领先开道。参见《晋书·舆服志》。官名,汉置,掌清净殿室、清除宫禁。《汉书·文帝纪》:“使太仆婴、东牟侯兴居先清宫。”注:“应劭曰:旧典,天子行幸所至,必遣静室令先案行清净殿中
官名。①唐朝太子左春坊药藏局置,掌东宫医药。员二人,为吏职。②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从七品,二十四典之一。唐朝置,二人,比正七品,属尚食局,为司药之佐,协掌医方药物。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