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教育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蒙藏地方教育的调查事项;二、蒙藏地方各种教育事业的兴办事项;三、蒙藏教育师资的培养事项;四、蒙藏子弟入学的奖励事项;五、蒙藏教育经费的计划事项;六、其他蒙藏教育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蒙藏教育与隶属行政院的蒙藏委员会的关系甚密,故在教育部中另又设置边疆教育委员会,由教育部及蒙藏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以取得联络。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蒙藏地方教育的调查事项;二、蒙藏地方各种教育事业的兴办事项;三、蒙藏教育师资的培养事项;四、蒙藏子弟入学的奖励事项;五、蒙藏教育经费的计划事项;六、其他蒙藏教育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蒙藏教育与隶属行政院的蒙藏委员会的关系甚密,故在教育部中另又设置边疆教育委员会,由教育部及蒙藏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以取得联络。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明制内阁大学士及吏部尚书等高级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者,称为奉特旨。
官名,掌侍侯,使理家事。原先有家丞、庶子、行人、洗马、门大夫五官,中兴以后省行人、洗马、门大夫。食邑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不置家丞。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唐朝禁军左神威军统兵次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二人,从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见“首都建设委员会”。
见“牌符”。
官署名。即尚书省吏部,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吏部。官署名,即吏部。唐玄宗天宝十一年改吏部为文部,唐肃宗至德二年复旧。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见《新唐书·百官一·吏
①官名。北魏将作大匠属官。《魏书·屈垣传》:“迁将作监,统京师诸署。”②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 由将作寺改名,设将作大监(大匠、大令) 、将作少监(副监、少匠、少令)为长贰,丞为佐贰官,领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 (758),始以度支郎中第五琦为诸道盐铁使,掌盐铁专卖,兼及矿冶,以聚敛军资。代宗、德宗时曾分汴东、汴西两使,后复为一使,或与转运使合为一职,称盐铁转运使,亦有以度支使兼领者。多
官名。辽置,见“契丹行宫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