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武将军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39)定为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39)定为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亡国的王,即亡国之君、亡国之主。《后汉书·陆康传》:“岂有聚夺民物,以营无用之铜人;捐舍圣戒,自蹈亡王之法哉!”
羽林官指羽林骑或羽林郎。参看“羽林士”、“羽林郎”、“羽林骑”条。
官署名。简称王会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内扎萨克各部旗的俸禄、朝贡、赏赐之事及办理朝觐、随围等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设。以郎中满洲一人,蒙古二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经承及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六品。
④ “将作大匠”的别称。《晋书·张闿传》:“以闿为大匠卿,营建平陵”。② 官名。晋以来将作大匠虽名列九卿,有事则置,无事则省。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改此名,遂常置。为十二卿之一,位十班。掌管土木
官名。宋代置于转运使司,备差遣各种事务。
官名。宋朝提刑司属官,佐提刑分理具体事务。参见“提刑司”。
元朝官署名。简称河南江北行省、河南行省、河南省。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省治汴梁(今河南开封),辖十二路、七府、一州军民政务。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江北地区。置丞相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年(1651)改内官监仓设。以监督为主官。下设经承等吏员。贮藏岁入漕、白二粮,供给蒙古王公、喇嘛、来京蒙古人员、觉罗学教习、太监、匠役等人粮米,以及祭祀造酒用米及工
官名。唐置,属采访使。员额二人,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郡簿书。后改为观察判官。参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