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办事长官
官名。清代设西藏办事大臣,北洋政府时期改设西藏办事长官,职权大体如旧。唐古特官和喇嘛官虽为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的属官,但有关任免事项须与办事长官商议。参见“西藏办事大臣”。
官名。清代设西藏办事大臣,北洋政府时期改设西藏办事长官,职权大体如旧。唐古特官和喇嘛官虽为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的属官,但有关任免事项须与办事长官商议。参见“西藏办事大臣”。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
女官名。金设此官,掌御膳食,调和凉热等,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宦官职名。明置,为司礼监外差,员额正副各一人,掌马房之事。外衙门之官,间亦任之。
官名。北齐置,为中侍中省副长官,掌出入门阁。见《隋书·百官中·中侍中省》。
官名。晋朝置,左、右卫将军下属三部司马之一,掌殿中宿卫,领禁兵。下领督史。官名。晋朝左右二卫始置前驱、由基、强弩三部司马,各置督史。前驱司马为前驱领兵官。见《晋书·职官志》。
宋朝法令、法制文书名。唐朝法令、法制文书有律、令、格、式。德宗时选律学之士,取至德(756—758)以来制敕掇其可为法者藏之,而不名书。宪宗时删天宝(742—756)以后敕为《开元格后敕》。文宗命尚书
州的等级之一。元为属于散府的州,不辖县;明清时隶属于府,亦称属州,与县同级。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通仕郎置,为选人阶官,从八品。文散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通仕郎为从政郎, 秩从八品。参见“通仕郎。”
元怯薛执事名。又译温都赤、兀勒都赤,蒙古语,意为“带刀者”,掌皇帐宿卫。官名。元置,为皇帝的近侍武官。明代陶宗仪《辍耕录·云都赤》:“云都赤,乃侍卫之至亲近者,虽官随朝诸司,亦三日一次,轮流入值,负骨
见“提举茶盐官”。官署名。宋置,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国用;视其岁额丰损以诏赏罚。凡给之不如期,卖之不如式,与州县不加恤者,皆劾以闻。其官称提举,本以给卖钞引,通商阜财,时至所部州县巡察,禁止私贩,按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