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皆置导官令,掌采择加工宫廷御用粮食。北齐于司农寺下置署,以令、丞掌其事,辖有御细部、曲面部、典库部等仓督员吏。隋、唐沿置,其官有令、丞。宋初仅存空名,神宗元丰(107
杂任职名。唐置。《唐六典》作奉辇,属尚辇局,掌奉供御舆辇,员额十五人。
战国秦国称主管某事的官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城旦为安事而益其食,以犯令律论吏主者。”
①官名合称。唐朝审理重大案件,刑部尚书或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大三司使,刑部郎官、侍御史、大理评事或司直为小三司使; 唐朝太子监国,詹事、左庶子、右庶子为三司使。②官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
参见“内史舍人”。
见“巡检”。官名。金朝在中都东、北部、中都西、南部和诸州置都巡检使各一员,正七品,掌界捕盗贼。中都东、北部巡检,在通州置司,分管大兴、漷阴、昌平、通顺、蓟、盈州。中都西、南都巡检,在梁山县置司,分管良
县纲纪吏名。北齐置,见。州迎西曹”。
散阶称号。清朝置,初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奋武郎。五十一年,与八旗正七品统一定为武信骑尉。
官名。即“浙江清吏司郎中”。
散阶称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正六品下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正五品,宣授。明朝为武官正五品,初授。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五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德郎。官名。金、元、明皆置。金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