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各级审判厅的设废、辖区变更,稽核检察事务,以及各类案件的统计上报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 一人,二等科员一至四人。
士大夫。汉王符《谮夫论·交际》:“内见谪于妻子,外蒙讥于士夫。”
官名。北齐大理寺所属有录事。唐沿置,员额二人,秩从九品上,掌登记收发文书的日期。
官名。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秘书外的长官。见“行政院秘书处”。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监察院的副长官。参见“监察院”。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营缮工程事务。顺治十六年(1659)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堂主事二人,掌档案文移。下设左、右二司及银库等机构。左司掌办一部分工程并负责征收木税、修造各处船只等事。
县的等级之一。东汉时分县的等级为大、次、小三等;东晋时间亦采用此制。参见“大县”。
官名。西汉成帝初置,属尚书令,主断狱事。东汉沿置。据《晋书·职官志》,汉光武帝刘秀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事。然《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未载此官。官名,也简称三公尚书。汉置,俸六百石,掌
见“中州断事官”。
见“征收课税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