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副将
官名。北魏置,镇的副长官,佐镇将掌镇务。重要之镇置都副将,职掌同,而品秩在其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秩。
官名。北魏置,《历代职官简释》:“北魏沿北边置六镇,其统辖军民者称镇将,次一级称镇副将,亦有称镇大将者。后又有镇城都督、防城都督之称,其制度不详于史,盖在当时亦为临时措置,无一定编制。”
官名。北魏置,镇的副长官,佐镇将掌镇务。重要之镇置都副将,职掌同,而品秩在其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秩。
官名。北魏置,《历代职官简释》:“北魏沿北边置六镇,其统辖军民者称镇将,次一级称镇副将,亦有称镇大将者。后又有镇城都督、防城都督之称,其制度不详于史,盖在当时亦为临时措置,无一定编制。”
古代臣下对国君或帝王的称呼。《韩非子·孤愤》: “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史记·吴王濞列传》: “今主上虽急,固有死耳。”臣下对国君或皇帝的称呼。《韩非子·孤愤》:“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南园丞,掌管南园。《后汉书·百官志》本注:“南园在洛水南。”
官署名。渤海国置,左六司之一,置卿一员,又有郎中、员外。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官名。明成化二年(1466)于通政使司置,一人,正四品。不理司事,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以征选事。万历九年(1581)革。
官署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光绪九年(1883)设。掌管南北洋海防之事。凡长江水师、北洋海军、沿海炮台、船厂购置轮船、枪炮、弹药,创造机器、电线、铁路及各省矿务诸事,均属焉。光绪二十年后改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分东、西二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467)置,为五职之一,位亚九嫔之充华。陈亦置,班同于宋。唐朝置为太子妃,位良媛下,十员,正五品。内命妇名。(1)皇帝之妾,南朝宋泰始三年(公元467年)置,与婕妤、容华、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十五年罢,二十三年复置,隶宣徽院,掌收存济宁等处粮食,以供酿酒所用。置达鲁花赤、令、丞各一员。
参见“大冢宰卿”。官名。北周采用古代官制,仿照《周礼》,中央机关统于六官,天官大冢宰为六官之长,大冢宰统领百官,相当后代的宰相。北周末期,外戚权臣杨坚以大冢宰的名义统治北周;到隋朝建国,北周制度全被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