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寺少卿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佐官。见“长信寺”。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佐官。见“长信寺”。
官名。秦置,属詹事。汉因之,为祠祀令副贰,掌皇后宫祠祀。成帝鸿嘉三年(前18)詹事省,遂并属大长秋。官名,汉置,为祠祀令之副,佐令掌中诸小祠祀。见《后汉书·百官志二、三》。详“祠祀令”条。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掌囚下士十二人,掌拘囚罪犯。北周依《周礼》置掌囚中士,正二命;掌囚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官名。又称“总宪”。明清都察院之主官。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设,左、右各一人,秩正三品。十七年升秩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设,一人。
科举制度。经会试、殿试,分三甲取中进士,谓之登科。唐制, 礼部试放榜, 只称及第,取得出身。复经吏部考试中式,方称登科,始得任官。如韩愈自称“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即指仅及第而未登科。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掌府内医疗之事,职官设置不详。
官名。西汉于太常、少府、大司农、三辅等处均设都水官,管理河渠陂池灌溉,武帝时以都水官多,置左、右都水使者总领三辅都水官,或称领护三辅都水,不常置。东汉省。三国魏置水衡都尉管理全国河渠灌溉水运事务,或说
诸候嫁女时陪嫁的侍臣。《史记·殷本纪》:“阿衡欲奸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 《史记·秦本纪》:“吾媵臣百里奚在焉,请以五羖羊皮赎之。”
官名。金代诸总管府(府尹兼领者)设此官,位在都总管下、副都总管上,从四品,掌通判府事。见《金史·百官三·诸总管府》。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卢龙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
官名。① 主簿别称。《宋书·彭城王义康传》:宋文帝元嘉十七年(440)诛主簿孔胤秀等,“胤秀始以书记见任,渐预机密”。②掌管书牍记录之文士。《文选》南朝梁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 “谋出股肱,任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