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建设委员会主席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见“首都建设委员会”。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见“首都建设委员会”。
官署名。元置铁冶管勾所二处,属中政院。每所设管勾,同管勾、副管勾各一人。
官名。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从八品,掌本院章奏、文移之事,并管理本院图书;有侍书二人,正九品,协助典籍办理事务。
官名。明朝殿阁学士。建文(1399—1402)中,改原东阁大学士而置。侍从皇帝左右,以备顾问。成祖即位后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由训练总监部改设,属军事委员会。设部长一人, 上将级; 次长二人, 中将级;部内组织及其职掌如下:部长办公室,办理不属于各监处的事务,设主任一人, 少将级。下设部附(少将或上校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次长”。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猛贲长官,置一人。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改国子监学正置,正九品。宣和三年(1121),改为太学正。
官名。即“宾客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员三人,为临安府尹募职。九年废。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欠州(又作谦谦州,今苏联西伯利亚图瓦自治州西南)兵器制造,隶武备寺。置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