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爵
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相对低爵而言。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其地位与县令、丞相等。入汉因之,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七大夫(即公大夫)、公乘以上皆为高爵,得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始称高爵,其特权由食邑改为免役。
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相对低爵而言。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其地位与县令、丞相等。入汉因之,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七大夫(即公大夫)、公乘以上皆为高爵,得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始称高爵,其特权由食邑改为免役。
官名。南诏官,乡兵罗苴子百人之长。
官名,三国魏吴皆置,属散骑省,员额四人,五品。掌侍从左右,顾问应对、规劝得失;与散骑常侍等共平尚书奏事。西晋置,东晋罢。南朝复置,属集书省,掌文学侍从,收纳章奏,劝谏纠劾。北朝也置,且兼修国史。隋初属
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员三十人,七品。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官名。①历朝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又称编修官。宋朝始置,分设于国史院、实录院、枢密院,随事而设,无定员。明、清沿置。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事竣则罢。②翰林院官员。元朝置为翰林院国史馆属官。十人,正
官名。北魏王、公、侯、子国皆置。职比家丞,总统臣吏。
①五伦之教。传说舜时司徒所掌。《尚书·虞书·舜典》:“汝作司徒,敬敷在宽。”《左传·文公十八年》:“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 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②唐朝司徒俗称。因传说司徒掌五教,故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始置,掌祭祀礼乐之事,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等官。洪武二十四年 (1391)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参见
民国时县政府所属各局之一,掌理全县土地、农矿、森林、水利、道路、桥梁、工程、劳工、公营业等公共事业。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太子左虞候开府置,正四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太子左清道卫率,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名左虞候率,玄宗开元元年(713)又改左清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