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十六国后秦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普通六年 (525)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三品下,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
“同中书门下三品”省称。
官署名。清末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理藩院设。职掌同理藩院。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并额外侍郎一人。下设领办处,为合署公务总汇之区,置领办二人,帮办二人,以郎中、员外
官名。北宋置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掌畿内县镇刑狱、盗贼、场务、河渠之事。南宋改称提点京畿刑狱。参看《宋史·职官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
官名。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中录事参军与录事参军事,陈沿置。北齐皇子王府所置同梁。隋于诸王府惟置录事,唐亲王府有录事参军,其下复置录事。唐制,亲王府录事参军一人,秩从六品上,掌分派吏员的工作,检查吏员经办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吏部别置散官八郎之一,从六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文散官,从六品上,太宗贞观元年(627)改为奉议郎。文散官名。隋开皇中置,秩从六品上
官名。明代顺天府有台基厂草场、明智坊草场、北新草场、安仁坊草场,掌受纳牧马刍粟。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裁副使。外府、州、县亦置之,有无多寡各不相同。清代不设。
东晋南北朝时,二州二郡合治一地,合设一行政长官者称为双头州郡。《晋书·地理志一》说:“江左分梁为秦,又立氐池为北秦州。”故秦州又称南秦,与梁州合治南郑(今陕西省汉中县);又,西晋永嘉后侨置巴西郡,与梓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尚书左仆射,掌铨选人士,三品。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总政省堂事,居左、右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