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改汉兴县置。治今福建浦城县。属建安郡。隋开皇九年(589)废入建安。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改汉兴县置。治今福建浦城县。属建安郡。隋开皇九年(589)废入建安。
官名。周代置,掌语言翻译。《国语·周语中》:“故坐诸门外,而使舌人体委与之。”韦昭注:“舌人,能达异方之志,象胥之官。”
官名。(1)军职。唐仪凤中置,以黑齿常之为河源军副使、大使。黑齿常之在军七年,吐蕃不复为边患。各军多置,或以所在州刺史充任。掌领本军军务,或兼理地方政务。五代沿置。后梁于砀山置崇德军,即以朱彦让充任。
即“象辞”。
宋人户典卖田产,得产之家串通公吏不行*过割,或在过割时作弊转移,贫者但求速售,私立白契,虚带家力、税额在户;又如洪水冲毁边江临溪田土,官府不为除豁二税等,使乡村下户产去税存现象极为普遍。
即“暴”。
清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后旗人。蒙古族。僧格林沁曾孙。光绪十七年(1891),袭札萨克博多勒噶台亲王。历任镶白旗汉军都统、总司稽察守卫事宜王大臣。曾上奏清廷,建议在蒙旗勘修铁路。宣统二年(1910)
?—1425明哈密王。脱脱从弟。永乐八年(1410),脱脱暴疾卒。次年,受明封为忠义王。十七年,成祖因朝使往来西域,皆受其礼接,命中官赍绮帛劳之。
唐方镇名。永贞元年(805)升鄂岳观察使为武昌军节度使,治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江夏区)。久领鄂、岳、蕲、安、黄、申六州,约当今湖北广水、应城、汉川、长江、洞庭湖以东,黄梅、阳新以西,河南信阳、大别山以南
元末明初吉安(今属江西)人,字以制,号葛溪。元时屡拒礼聘,隐居太行黄华山二十八年不仕。明洪武四年(1371)归江西,年已六十余,寓居临川以终。著有《庚申外史》等。
1142—1206南宋临江军清江(今江西樟树)人,字子寿,号止堂。乾道进士,授宜春尉、安福丞。历太学博士、魏王府教授、国子监丞、秘书郎兼嘉王府直讲。论说经义,精切明白。宁宗时,迁吏部侍郎兼侍读,议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