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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方”(1703页)。
德昂等族长度单位。一约5市尺。
见“鬼方”(1703页)。
德昂等族长度单位。一约5市尺。
参见“合买”(833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借工”、“请求帮助”。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互助协作形式。每当农忙时节或遇婚丧嫁娶等事,需要帮忙的家庭都可向亲友或同村寨的群众请求帮助。一般不付报酬,待前来帮
见“耶律杨六”(1313页)。
见“乌兰古木”(341页)。
古族名。百越族后裔,一说为百越的一支。其名最早见于《后汉书·灵帝纪》。分布甚广,汉末至隋唐时主要散居于今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江西、湖南等省的边远山区。“依阻山险而居”、“俗好武习战”、“不纳
旧时鄂伦春人的一种原始住房。鄂伦春语音译。亦作“斜仁柱”。“仙人”意为“木杆”,“柱”是“房子”的意思。俗称“撮罗子”,毕拉尔路鄂伦春人称※“楚伦安嘎”(尖房子)。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
即“貊”(1732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讷北部,又曰讷比支室韦或纳比支部。由隋以前※北室韦分解而来。《旧唐书》称该部位于※岭西室韦北,所在今多数人认为在今嫩江上游地区(内又有分歧,或说在其西的伊勒呼里山一带,或说在其东
即“石盏”(4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