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1785—1843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才贡喇嘛家族。15岁入经院学习。20岁赴西藏,入哲蚌寺隆本康村,精研《中观》、《般若》。拜益坚参经师等人为师。为隆务寺迎请《甘珠尔》大藏经。后返隆务寺
即“东川王”(509页)。
见“东厮里门”(515页)。
“辖懒”,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的,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南辖懒为※品部下之一石烈。又,※六院部下有以“辖懒”为名的石烈。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大兜领部而得名。原居于安阳城(今甘肃秦安县东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境内)。东晋太元十六年(391),被西秦乞伏乾归与高平鲜卑破多罗部首领没奕于(时为前秦苻登骠骑将
元代社会的基层行政组织制度。“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元制: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二级,隅设职事人员隅正,坊置坊正。农村中分设乡、都二级,
指“河套人”化石(“中国新人”化石)代表的文化。1922年在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南部乌审旗境内萨拉乌苏河河岸沙层中发现。地质年代属更新世晚期,距今约3万5千年。所发现的化石有左上侧门齿一枚,同时发现脊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吉河卫。永乐五年(1407)设,《满洲源流考》作阿鲁卫,并说清代有阿鲁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处。
参见“羽奴思”(939页)。
见“东京”(5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