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179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俗称公多仁班智达。藏族。乾隆四年(1739,一作五年)承袭其兄噶锡鼐·那穆扎尔色卜腾之辅国公爵,妻郡王颇罗鼐之女德丹卓玛。十二年(1747),奉七世达赖喇嘛命赴黑河迎
见“鸢鞮”(1379页)。
元末官员。唐兀人,字善卿。幼家贫,侨居松江,从师通诗、易二经,授徒养母。善谐谑,多与名士交游。至正十四年(1354)进士,授绍兴路录事司达鲁花赤(镇守官),继任江南行台镇抚,募民组织果毅军,守护城池。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墨尔根岱青四世孙茂海次子。雍正九年(1731),因受大策凌敦多布蛊惑,从父潜逃准噶尔,驻牧特穆尔图淖尔左近。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定伊犁,偕兄※齐默特多尔济等迎
见“黄头女真”(2021页)。
即“屠各”(2133页)。
见“余覩之叛”(1100页)。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由直隶州改置。治所在今新疆阿克苏县。领温宿(今阿克苏)、拜城2县。辖大庄30处、15驿站、4卡伦。隶喀什噶尔办事大臣。总兵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近10000
宋代海南岛最高行政机构。熙宁六年(1073)于琼州地置,治所在琼山。除领原州之属县外,改儋州为昌化军、万州为万安军、崖州为珠崖军,并领县以隶琼管。宣和(1119—1125)中,改琼管为安抚都监。
见“元朝秘史”(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