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巴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下主巴噶举,其中又有一支传至不丹,其领袖掌不丹政教之权,称作“南主巴”,是为藏传佛教外传的支派之一。其传承内容均导源于帕竹噶举的学说。详见“帕竹噶举”(1399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下主巴噶举,其中又有一支传至不丹,其领袖掌不丹政教之权,称作“南主巴”,是为藏传佛教外传的支派之一。其传承内容均导源于帕竹噶举的学说。详见“帕竹噶举”(1399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车具制造与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布依族传统戏剧之一。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相传始于清同治年间(1862—1874)。本为云贵两湖汉族民间戏种,亦称“跳花灯”。传播到布依族地区后,经过改革,吸收广西汉族民间“彩调”的步法和表演技艺,逐
达斡尔族民间舞蹈的一种。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舞者均为妇女,内容是表现妇女采集、摘豆角、担水、挤奶等劳动生活场面。舞姿优美,刻画细腻。
见“南京”(1586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胚胎”。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宗室完颜果第三子即名孛论出。
青海省方志。光绪三年(1877),西宁知府邓承伟发起主办,邀请西宁办事大臣豫师、西宁道张宗翰协同西宁人来维礼等人依循旧志体例,设局续修,次年脱稿,九年(1883)始印成书。所记起自清乾隆十二年(174
见“塔儿河卫”(2159页)。
见“昭烈皇后”(1648页)。
?—1738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卓哩克图亲王乌克善孙,博木博什台吉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从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五十七年,授二等台吉。五十八年,擢散秩大臣。六十年(1721
书名。北京牛街志书。又名《冈上志》。作者佚名。据考此书成于清康熙末年或雍正初年(约1722或1723年左右)。不分卷。内容分图考、星野、建置、沿革、疆域、形胜、风俗、寺院、街巷、人物、儒林、隐逸、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