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首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晋代宇文部首领。系鲜卑化之匈奴人。※宇文莫廆子。父死,嗣立为大人。父子世雄踞漠北。又以先得玉玺三纽,自以得天助,常自夸大。率众攻鲜卑慕容廆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闻廆子慕容翰驻戍于外,遂分兵数千先袭
邓至羌国王。白水羌人。※像舒治之后。北魏永平二年(509),邓至国遣使朝献,魏宣武帝以其为邓至国世子,封邓至王。
西域古地名。见《魏书·西域传》,又作诺色波罗。南北朝和隋时归附康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在史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沙赫里夏勃兹)西200里。《新唐书·西域传》又称小史,役属史国。《元史·
?—329十六国时期前赵太子。字义光。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曜子。光初二年(319),立为皇太子。六年,父欲废其而立刘胤,以群臣谏请,作罢。十一年,前赵为后赵石勒所败,父被执杀。次年,与
①见“耶律敌猎”(1318页)。 ②见“耶律敌烈”(1318页)。 ③见“萧敌烈”(1882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岭西部。由隋以前的北室韦分解而来。《旧唐书》称该部位于婆莴室韦东,分布在今小兴安岭北段西侧纳谟尔河流域(一说在外兴安岭南的西[昔]林木迪河源东)。为室韦中的强部之一。唐以后不见于
土族第一代土司。蒙古人,一说藏族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封为百户。二十三年(1390),调锦衣卫前所镇抚。子孙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400余人
见“敖昌兴”(1795页)。
1279—1320元朝大臣。唐兀人。少孤,初事仁宗於藩邸,甚为倚重。大德十一年(1307),从迁至怀孟。同年,成宗逝,仁宗闻朝廷有变,将北返,令其与李孟先抵京师与丞相哈刺哈孙定议谋迎海山。武宗即位,以
?—221三国时反魏首领。凉州(治姑臧,今甘肃武威)人。族属卢水胡。文帝黄初二年(221)十月,与伊健妓妾等起兵反魏,河西大震。据鹯阴口(鹯阴河口,今甘肃靖远县西南黄河东岸),扼险拒守,抗击魏凉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