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思藏都指挥使司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又由当地有影响的政教首领任职,官员定员有所变通,故首批任命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3人为都指挥同知。十八年(1385),命班竹儿为都指挥使,绥镇一方,安辑众庶。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又由当地有影响的政教首领任职,官员定员有所变通,故首批任命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3人为都指挥同知。十八年(1385),命班竹儿为都指挥使,绥镇一方,安辑众庶。
白族民居的一种形式。其布局由“四坊”房屋组成。与北方四合院不同处是,坊与坊之间各有一个漏角天井,加上中间大天井形成大小五个院落,故称“四合五天井”。各坊房屋一般都为三间两层,漏角天井中都有耳房,其底层
东兰农民运动讲习所遗址。亦名“列宁岩”。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壮族领袖※韦拔群到湖湘考察农民运动,入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回东兰后,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地点设在东兰县武篆乡拉甲山上的北帝岩。先后开办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双城县。辖域东西240里,南北140里。东界黑龙江阿城县,西至新城府,南连榆树厅,北接滨江厅。古为肃慎地,汉、晋为扶余,北魏为勿吉,隋、
官名。指挥使系明代卫的军事长官,秩正三品,外卫隶都司或行都司、留守司。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羁縻卫,亦以此名义封授当地豪酋,赐以印记、诰命、冠带,准世袭。令其谨守疆土,抚辑土民,服从征调,依例朝贡,不纳租赋
即“默啜”(2551页)。
见“峒僚”(1646页)。
元代碑刻。立于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碑文两面:一面汉文,一面回鹘文。碑文记载自西夏灭亡至元末130余年间,在元朝任官职的唐兀氏(西夏党项人)家族历经6世共13人的官职、世系及其活动。该碑于明代被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西岸、桑锦达赉之东。东至德勒格尔木伦接本部中左翼末旗界,南与西至察汉希尔噶素、哈喇布匀噶素接本部中左翼末旗界,北至库克察布接本部中左翼左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札克必拉
明朝将领。又称苏火儿灰。蒙古族。原为北元将领。洪武(1368—1398)年间投附明朝。“靖难之变”时,因参与反对朱棣的战争被擒。后获赦,授都指挥。永乐八年(1410),扈从朱棣北征鞑靼本雅失里,数立战
藏族古族部名。《元史》载:“帝师八思巴者,土番萨斯迦人,族款氏也,相传自其祖朵栗赤,以其法佐国主霸西海者十余世。”《大元帝师癹思八行状》载:“初,土波有国师禅怛啰乞答,具大威神,累叶相传,其国王世师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