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林答乞住
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乌林答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官补尚书省令史,历任汝州、沁州刺史,北京、临潢按察副使,迁蒲与路节度使。未几,以罪解职,降德昌军节度副使。崇庆元年(1212),以戍边有功,升利州刺史。贞祐(1213—1217)初,改同知咸平府事,迁归德军节度使。改兴平军,充东面经略使。改元帅右都监,赴援中都(今北京市)战死。追赠荣禄大夫、参知政事。
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乌林答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官补尚书省令史,历任汝州、沁州刺史,北京、临潢按察副使,迁蒲与路节度使。未几,以罪解职,降德昌军节度副使。崇庆元年(1212),以戍边有功,升利州刺史。贞祐(1213—1217)初,改同知咸平府事,迁归德军节度使。改兴平军,充东面经略使。改元帅右都监,赴援中都(今北京市)战死。追赠荣禄大夫、参知政事。
见“脑毛大”(1901页)。
见“布努”(462页)。
即“独逻”(1707页)。
***之一。蒙古军队使用的火铳。铳部刻有“至正辛卯”(即至正十一年,1351)和“天山”等铭文。火铳长43.5厘米,铳口直径3厘米,重4.75公斤。这支火铳重量较轻,管身较长,因此穿甲能力比较强,适用
见“石虎”(445页)。
①蒙古国建立前乃蛮部首领的称号。又译塔阳罕、泰阳罕、太阳可汗、大惕可汗。“太阳”乃汉语“大王”的音变;“罕”又作“汗”、“可汗”,为突厥语称号。乃蛮部首领※亦难察受金封为本部“大王”,蒙古语讹为“太阳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伊第尔河源。东至呼雅克图接本部中左旗界,西至乌逊珠尔接札萨克图汗部中右翼末次旗界,南至雪山接本部中后旗界,北至桑图陀罗海。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首任札萨克额墨根,初隶贝
藏语音译,一译“弥村”,意为“人员单位”。旧时西藏等地喇嘛教寺院中基层的喇嘛组织。即僧侣居住单位。是※康村内更小范围的地域性组织。以僧徒籍贯划编,一般十数人至百多人不等。后藏扎什伦布寺扎仓下即为密村,
见“把汉那吉”(1061页)。
元代管理急递铺的胥吏。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为加强对文书递送和急递铺的管理,制定每10铺设邮长,于州县籍记司吏内差充,专督其事,1年轮换1次。其职责是:往来巡视所管铺分,修治亭舍,供应什物,附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