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斯勃
见“乙习本”(3页)。
见“乙习本”(3页)。
见“多罗斯水”(852页)。
即“兀鲁兀”(109页)。
突厥语称号。其品级次汗一等,意为“王”。如12世纪30年代,※东部喀喇汗王朝首都巴拉沙衮(今中亚楚河畔碎叶城东)为西辽※耶律大石所占据,其汗伊卜拉欣被降封为“土库曼伊利克”,意为“土库曼王”,成为西辽
见“蒙古杖鼓”(2332页)。
书名。唐刘禹锡(772—842)撰。30卷,外集10卷。禹锡字梦得。其先世为匈奴独孤氏,北魏东雍州刺史刘亮七世孙,生于浙江嘉兴。精于古文,善五言诗。贞元(785—805)进士,曾任淮南节度使杜佑之掌书
见“耶律贤”(1302页)。
?—1516罕东部首领。都指挥使※班麻思结孙。明成化(1465—1487)中,所部滋盛。以吐鲁番侵据哈密,恐为所逼,欲自立一卫,奏请如罕东、赤斤例,立卫赐印,明廷允之,于沙州故城置罕东左卫,令其为都指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据说是专司无名病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它是由鄂伦春南面的地方传入,无神像,用狍子和野猪供祭。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酋长、头人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五品。其职责为守土安民,查究抢掠不法,贡献方物,统帅土民、土兵随官军征战或服力役。其承袭、革除、拔擢、降调隶兵部。
元朝掌管医药事务的官署。掌修治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正三品。至元七年(1270)始置提举2员。后定置司卿4员,少卿、司丞各2员,经历、知事、照磨各1员。至元二十九年(1292)